民事诉讼有哪些法律程序 2018-09-26 民事诉讼有哪些法律程序 发生民事纠纷后,首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可以考虑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诉讼包括几个程序,律师收费通常也是按不同程序进行收费。下面对诉讼各阶段进行简单介绍; 1、一审程序 一审中会经过立案、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法庭宣判; 立案首先需要确定对方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其次需要搜集证据材料,确定管辖法院,最后需要整理材料、书写起诉状,去法院申请立案,并缴纳诉讼费。被告在收到传票后,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法庭调查包括宣读起诉状、答辩、举证、法庭询问、交叉询问。法庭辩论是根据法庭调查情况发表观点,一般顺序为:原告发表观点、被告发表观点,互相辩论。最后陈述,是法院征询各方最后的意见。在法庭辩论后,法官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择期判决。 一审如使用普通程序,应在立案后6个月内审结。 2、二审程序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诉需要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交给原审法院,由原审法院开具缴费通知单后,前往上一级人民法院缴费。二审法院可以进行书面审理,也可以开庭审理。二审法院审理结果可能是发回重审、依法改判、维持原判。二审法院一般在3个月内审结。 3、执行程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另外执行中可能还涉及到和解、财产查封、财产评估、财产拍卖等程序。 4、再审程序 在判决、裁定、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认为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机关提出再审,如果双方均为公民的,向原审法院提出再审,提出再审的时间一般为判决裁定生效后的6个月内。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5、抗诉程序 再审被驳回、再审裁定有错误、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 该文章已同步到: |